根据国务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我局《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烟台朗格高压氧舱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拟予核发《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自2024年11月21日至2024年11月25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邮编:250014
特此公示。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1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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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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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2017年分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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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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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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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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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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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验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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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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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朗格高压氧舱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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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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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类:09物理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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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双龙路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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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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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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