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温州市洞头佰岛眼镜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胡世栋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53002320号
你(单位)于 2025年02月24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54004223)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温州市洞头佰岛眼镜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北岙街道中心街121.123号2-3。法定代表人:胡世栋。企业负责人:胡栋妹。质量负责人:王松。经营范围:16眼科器械,(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以上经营范围不含冷藏冷冻医疗器械)。***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