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依法受理了申请人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的申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要求,现将拟批准设置的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名 称: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类 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戴敬康
负责人:周思来
所有制形式:私 人
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床位数:90张,牙椅2张
机构选址: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湖街道看云路嘉顺苑小区商业1栋、商业2栋
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麻醉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精神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公示期: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1日
对上述公示事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匿名方式反映的问题,原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疾病预防控制局)医政医管处(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处) 电话:0731-88999112
联系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杜鹃路1060号湘江新区公共卫生中心B区422室
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