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
现将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中医﹝2018﹞1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中医﹝2018﹞14号)
阳江市卫生计生局办公室
2018年4月4日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中医药局关于连锁中医医疗机构管理的试行办法》的通知(粤中医﹝201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