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经信局印发《宁波市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甬经信消〔2024〕124号,以下简称《意见》。为推动政策加快落地,回应企业关切,现对《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问:《意见》的修订背景是什么?
答:生物医药是当前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领域。发展生物医药产业不仅是提高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提升社会信息化水平的重要举措,也成为各地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推进自主创新的重要突破口。“十四五”以来,国家和省级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工信部联规〔2021〕217号)、《“十四五”生物经济发展规划》(发改高技〔2021〕1850号)、《浙江省医药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浙经信消费〔2021〕60号)和《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 年)》(浙政办发〔2022〕39号)等生物医药产业重大政策,为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新冠疫情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讲话时多次强调加快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并明确指出,加大试剂、药品、疫苗研发支持力度,推动生物医药、医疗设备等加快发展。2020年至今,上海、深圳、杭州、无锡、青岛等全国生物医药强市为抢占产业高地,已开展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布局,纷纷出台新政加速产业发展。
2020年,我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甬政办发〔2020〕50号),有力促进了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培育发展,但随着近年来国内外生物医药产业领域新产品新技术的快速迭代更新,原政策支持条款与产业发展匹配度有待进一步细化,亟需结合当前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机遇期,抓紧修订完善。
问:《意见》修订原则是什么?
答:本次修订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战略引领基本原则,全面落实国家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在现行产业政策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重点及方向。
(一)突出问题导向。考虑我市当前产业基础薄弱,对照生物医药产业目标,缺乏龙头企业(项目)、尚未形成产业生态是两大突出短板。因此,本轮政策着力通过产业化项目(企业)引培,逐步带动并形成产业生态。既重视短期重大产业化项目落地,也重视高成长潜力企业培育,以及代表未来新技术的转化应用,并强化政策力度。
(二)坚持需求导向。根据前期调研,天益医疗等我市重点企业普遍提出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共性需求;康龙化成、海尔施等重点企业均提出对技术研发创新方面的政策诉求;美诺华、天衡制药等企业提出加大临床研究的补助力度。因此,我们在修订政策时,结合产业发展阶段,扩大临床补助的范围,强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的支持,提高了研发创新方面的支持力度。
(三)坚持战略引领。贯彻落实国家促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支持产业创新研发、支持优质项目招引和建设、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支持企业国际资质认证、提高药品仿制水平,同时对新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的药械成果转化和生产模式创新给予奖励。
此外,由于本政策为产业专项政策而非综合政策,故本次修订聚焦重点,力争制定的措施更加符合我市当前产业发展形势需要,全力促进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涉及到科技、人才、金融、土地、技改等方面的支持,参照面上政策执行。
问:《意见》主要支持对象和范围
答:(一)支持对象。在宁波市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的除外)。
(二)支持范围。包括化学药、生物制品、中药及天然药物、兽药等制药及原辅料领域;数字诊疗设备、医用治疗、监护和康复设备、临床检验设备及核心部件,体外诊断产品、植介入器械、高值医用耗材、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及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