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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5/27 信息来源:查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省药品监管局印发了《贵州省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遴选工作方案》《贵州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贵州省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一)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

    本省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中从事管理、执法、技术支撑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

    本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研发单位(机构)以及省、市、县各级药品监管部门中从事管理、执法、技术支撑等工作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二、所需材料

    (一)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

    根据《贵州省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遴选工作方案》,具备检查员基本条件的人员,可依据本人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等,对照岗位条件提出申请填写《兼职检查员申请表》(附件1.1),并签署《无利益冲突声明》(附件1.2)。本人与所申请检查员岗位存在利益冲突的,不得申请。申请内容应当包括检查序列、类型、层级。所属单位、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填写《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人选推荐表》(附件1.3)并作出配合调派承诺,非在职人员可由原所属单位、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后,出具推荐意见。

    拟申请人选同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教育经历及工作简历;②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③工作业绩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表彰奖励、从业经验等;④本人过去和目前在企业兼职或参与企业项目情况。

    (二)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

    根据《贵州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方案》,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协会、学会等单位可推荐专家人选。在职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推荐,非在职人员可由退休前所在单位推荐或相关学会(协会)及其他组织推荐。

    推荐单位需组织拟推荐人选填写《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人选推荐表》(附件2.1)、《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承诺书》(附件2.2)、《无利益冲突声明》(附件2.3)及《履职尽责承诺书》(附件2.4),并对表内信息进行审核确认,签署推荐意见。

    拟推荐人选同时需提交如下材料:①教育经历及工作简历;②学历、学位及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③工作业绩简况,包括学术论文、科研成果、表彰奖励、从业经验等;④本人所在单位、学会(协会)或其他组织出具的推荐意见;⑤本人过去和目前在企业兼职或参与企业项目情况。

    三、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到2025年7月31日,后续省药品监管局将按照《贵州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遴选工作方案》《贵州省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遴选工作方案》开展审核遴选和聘任入库等工作。

    四、有关要求

    (一)拟申请人选/拟推荐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上述材料扫描成PDF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2695605717@qq.com。PDF文件命名方式为“姓名+医疗器械兼职检查员申请材料”或“姓名+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专家推荐材料”。

    (二)联系人:刘海鸥,联系方式:15776687184。

    (三)推荐单位应履行推荐审核责任,严格把关,择优推荐,严禁虚报、伪造信息等不端和失信行为。

    (四)拟申请人选/拟推荐人选须保持通讯畅通,如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其后果由拟申请人选/拟推荐人选自行承担。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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