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药店不合理定价导致医保基金的浪费和损失,确保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促进药品价格回归合理区间,让参保群众能够购买到质优价廉的药品,减轻群众购药费用负担,保障群众对药品价格的知情权、监督权和选择权。近日,省医保局下发《省医保局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测治理工作(第二批)的函>的通知》,盘州市医保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此次非洛地平缓释片和护肝片两种药品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监测治理工作。
此次核查护肝片高于众数价格的有15家零售药店、非洛地平缓释片高于众数价格的有75家零售药店,我局及时将核查数据分发各相关零售药店,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整改后实际价格报送我局。我局根据各药店上报的核查处置情况,对贵州玉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火铺一分店、贵州安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二十二分店、盘州三特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红果十一门市、六盘水一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盘州二十三分店等9家连锁药店整改后实际价格进行现场核实。经核实,相关药店均按整改后实际价格(均未高于众数价格)销售。
下一步,盘州市医保局将严格按照省、市医保部门安排部署,持续加强对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的监测治理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