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疾控局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社〔2023〕104号),经研究,现补助你系统相关单位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卫生健康人才培养)补助资金 万元,具体补助金额和经济分类详见附件,主要用于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和人才培养。
本项资金为直达资金,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贯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整个环节,且保持不变。请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请严格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要求,厉行节约、专款专用,加快支出进度,确保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河北省财政厅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