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依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景宁上善药房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公告
景宁畲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9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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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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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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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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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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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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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上善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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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单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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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与非处方药:中药材、中药饮片(含配方)、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以上均不包含冷藏冷冻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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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鹤溪街道人民南路372、374、37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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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DB578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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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终止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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