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45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医疗保障按病种分值付费 (DIP)技术规范和?DIP?病种目录库(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恩施州实际,我局拟草了《恩施州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若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9月15日前反馈至恩施州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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