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18〕13号)精神,我委制定了《崇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1. 崇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
2. 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工作的要求
崇左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5月2日
附件1
崇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2018-2020年)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健康崇左”建设,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在总结2015-2017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有效做法的基础上,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广西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卫医发〔2018〕1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区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以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建立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目标,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
(二)工作目标。2018-2020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进一步巩固推广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中的有效举措,将其固化为医院工作制度,不断落实深化。进一步应用新理念、新技术,创新医疗服务模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新需求。利用3年时间,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使诊疗更加安全、就诊更加便利、沟通更加有效、体验更加舒适,逐步形成区域协同、信息共享、服务一体、多学科联合的新时代医疗服务格局,推动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满意度和医务人员满意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巩固有效举措,形成长效工作制度。
在总结2015-2017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的基础上,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远程医疗制度、临床路径管理制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等五项制度。
1. 预约诊疗制度。三级医院进一步增加预约诊疗服务比例,大力推行分时段预约诊疗和集中预约检查检验,预约时段精确到1小时。三级医院优先向医联体内二级医院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留预约诊疗号源。对于预约患者和预约转诊患者实行优先就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引导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有条件的医院逐步完善住院床位、日间手术预约服务,探索提供预约停车等延伸服务。
2. 远程医疗制度。以远程医疗政策试点为契机,加强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心电诊断、远程病理诊断、远程门诊、远程查房、远程监护、远程培训等服务。2018年实现远程医疗服务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医联体牵头医院要联通崇左市远程医学中心,逐步实现全市所有医联体远程医疗服务互联互通。不断扩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远程医疗服务覆盖范围,使更多的适宜患者能够在家门口获得上级医院诊疗服务。鼓励和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为签约患者提供适宜的远程医疗、远程健康监测、远程健康教育等服务。
3. 临床路径管理制度。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实现临床路径管理信息化,逐步将药学服务、检查检验服务等纳入临床路径管理,增加住院患者临床路径管理比例,实现临床路径“医、护、患”一体化,增强临床诊疗行为规范度和透明度。广西民族医院、市人民医院牵头全市县级综合医院建立一体化临床路径,各级医疗机构分工协作,为患者提供顺畅转诊和连续诊疗服务。
4. 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实现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等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全覆盖。医疗机构通过自治区级、市级等相关专业医疗质量控制合格的,在同级别内检查检验结果实行互认。医联体内实现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检查等资料和信息共享,实行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5. 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医疗机构设立医务社工岗位,负责协助开展医患沟通,提供诊疗、生活、法务、援助等患者支持等服务。广西民族医院、市人民医院要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开通患者服务呼叫中心,统筹协调解决患者相关需求。各级医疗机构大力推行志愿者服务,鼓励医务人员、医学生、有爱心的社会人士等,经过培训后为患者提供志愿者服务。
(二)巩固“三项活动”工作成果,开创新模式,满足医疗服务新需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结合我市“三项活动”工作深入分析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充分运用新理念、新技术,促进医疗服务高质量发展,保障医疗安全。2018-2020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创新10个方面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1. 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医疗机构积极开设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针对住院患者,应积极探索以循证医学为依据,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建立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制度,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中医医疗机构要持续探索建立符合中医学术特点,有利于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模式。
2. 以危急重症为重点,创新急诊急救服务。广西民族医院、市人民医院逐步建立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并负责指导县级医院建立健全危急重症医疗救治体系。医疗机构内部实现各中心相关专业统筹协调,为患者提供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和一体化综合救治服务,提升重大急性病医疗救治质量和效率。院前医疗急救机构与各中心形成网络,实现患者信息院前院内共享,构建快速、高效、全覆盖的急危重症医疗救治体系。探索与上级医院建立陆地、空中立体救援模式。
3. 以医联体为载体,提供连续医疗服务。医联体内实现电子健康档案和电子病历信息共享,医疗机构间以单病种一体化临床路径为基础,明确分工协作任务,以病人为中心,为患者提供健康教育、疾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护理等连续服务,完整记录健康信息。加强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医联体连续医疗服务各环节的医疗质量控制,推动基层医疗质量有效提升,保障医疗安全。加强患者随访工作,通过就诊时;离院后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开展随访;提升随访服务内涵,掌握患者健康状况,指导患者服药、就医,开展健康教育。根据随访结果,及时改进服务。医联体内以信息化为手段,形成患者双向转诊有序流动、医疗资源按需调配、医疗服务一体化的分级诊疗格局。
4. 以日间服务为切入点,推进实现急慢分治。三级医院积极稳步开展日间手术,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逐步扩大日间手术病种范围,逐年增加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缩短患者等待住院和等待手术时间,提高医疗服务效率。鼓励有条件的医院设置日间病房、日间治疗中心等,为患者提供日间化疗、新生儿日间蓝光照射治疗等日间服务,提高床单元使用效率,惠及更多患者。医联体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日间手术和日间治疗的患者提供随访等后续服务。
5. 以“互联网+”为手段,建设智慧医院。利用互联网技术围绕患者医疗服务需求扩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为患者提供预约诊疗、移动支付、床旁结算、就诊提醒、结果查询、信息推送等便捷服务;应用可穿戴设备为签约服务患者和重点随访患者提供远程监测和远程指导,实现线上线下医疗服务有效衔接。医疗机构加强以门诊和住院电子病历为核心的综合信息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信息技术为医疗质量控制、规范诊疗行为、评估合理用药、优化服务流程、调配医疗资源等提供支撑;应用智能导医分诊、智能医学影像识别、患者生命体征集中监测等新手段,提高诊疗效率;应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新技术,实现配药发药、内部物流、患者安全管理等信息化、智能化。以医疗智慧化推动医院业务向高效益、集约化、低成本化方向发展,推动创建智慧医疗服务品牌。
6. 以“一卡通”为目标,实现就诊信息互联互通。基于区域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居民健康卡、医保卡等应用,实现设区市区域内医疗机构就诊“一卡通”,患者使用统一的就诊卡可以在任一医疗机构就诊。积极探索改造用卡环境,将就诊卡整合就诊、结算、支付、查询、挂号等功能。
7. 以社会新需求为导向,延伸提供优质护理服务。大力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二级以上医院必须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在医联体内实现优质护理服务下沉,通过培训、指导、帮带、远程等方式,将老年护理、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延伸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为合作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提供护理服务指导,提高医养结合护理服务水平。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三项活动要求,积极探索为患者提供上门护理、居家护理指导等服务。
8. 以签约服务为依托,拓展药学服务新领域。二级以上医院实现药学服务全覆盖,临床药师利用信息化手段,为门诊和住院患者提供个性化的合理用药指导。加强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对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延伸的处方进行审核,实现药学服务下沉。临床药师通过现场指导或者远程方式,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提高合理用药水平,重点为签约服务的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药指导,满足患者新需求。落实抗菌药物管理制度,规范激素类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临床应用,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必要时,将对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鼓励中医医院为患者提供中药个体化用药加工等个性化服务,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中药饮片配送等服务,缩短患者取药等环节等候时间。
9. 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弘扬卫生计生崇高职业精神,加强人文医药建设。医疗机构建立医务人员和窗口服务人员的服务用语和服务行为规范并贯彻落实。加强患者隐私保护,在关键区域和关键部门完善私密性保护设施。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探索开展心血管疾病、肿瘤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相关临床科室与精神科、心理科的协作,为患者同时提供诊疗服务和心理指导。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完善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和机制,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保障义务人员人身安全。持续开展“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三项活动,发挥市、县两级医疗机构医疗资源优势,有效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让基层群众就近享受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工作的满意度。
10. 以后勤服务为突破,全面提升患者满意度。医疗机构不断改善设施环境,标识清晰,布局合理。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行动不便的患者就医。加强后勤服务管理,重点提升膳食质量和卫生间洁净状况。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在公共区域为候诊患者提供网络、阅读、餐饮等舒缓情绪服务,为有需要的住院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和治疗饮食。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巩固和深化“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三项活动,结合实际细化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要不断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理念和措施,使改善医疗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升,成效更加显著,惠及更多患者,逐步缩小医疗服务领域供需差距。
(二)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患者满意度。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医疗机构要切实关心关爱医务人员,充分发挥“健康崇左”建设主力军作用。各级领导要主动深入医疗卫生一线,与医务人员交朋友,做到精神上鼓励、工作上帮助、事业上支持、生活上保障,让他们舒心、顺心、安心地为患者精心服务。要下气力改善医务人员的工作环境和后勤保障,促进和提高身心健康水平,共享医疗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果。要积极运用互联网和大数据,建立满意度管理制度,动态调查患者就医体验和医务人员执业感受。通过第三方满意度测评,查找影响医患双方满意度的突出问题,不断调整和完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将满意度测评纳入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并将其作为考核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效果的重要指标,确保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患获得感稳步提高。
(三)持续深化医改,做好政策保障。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将改善医疗服务与“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三项活动两手抓。要认真落实《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崇左市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崇卫发〔2018〕19号),大力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和医联体建设,为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创造条件。要将行动计划中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固化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保障效果可持续。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实施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和薪酬制度改革,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状态投身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四)加大宣传力度,典型示范引领。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要将“三项活动”宣传工作与改善医疗服务同步推进,加强和各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传统媒体宣传与新兴媒体宣传相结合,确保持续宣传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要不断发掘和树立改善医疗服务的先进典型,宣传推广一批示范医院、示范岗位、示范个人,形成典型带动、示范引领的工作氛围。
附件2
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
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
相关工作的要求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有关新一轮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的工作部署,根据《崇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制定具体方案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要根据《崇左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在巩固和深化2015-2017年三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经验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细化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实施方案。请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和市直各医疗机构将具体实施方案(Word版和PDF版)于5月18日前报送至我委医政科邮箱czyizheng@163.com。
二、推进各项工作
(一)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要不断创新改善医疗服务理念和措施,使改善医疗服务的力度不断加大、内容不断深入、质量不断提升,成效更加显著,惠及更多患者,逐步缩小医疗服务领域供需差距。医疗机构要建立预约诊疗制度等5项制度和以病人为中心、推广多学科诊疗模式等重点创新的10个方面医疗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
(二)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各医疗机构要结合“千医进千屯服务万家”等三项活动的工作要求,把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融入新制定“三项活动”工作方案中。
(三)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市直医疗机构要以深化“三项活动”为契机,联合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和主题活动,对改善医疗服务示范医院、示范岗位、示范个人等先进典型进行挖掘、宣传和表扬,县级以上医疗机构每季度至少上报一件先进典型事迹材料至本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报委医政科备案。联系人:方志军,联系电话:0771-7969251,邮箱:czyizhe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