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申请人:宁波市奉化锦屏博士眼镜行
法人代表/负责人:******
许可决定书编号:浙药监许予字20244009040号
你(单位)于 2024年12月26日提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延续行政许可(受理号:械受20244039692)申请,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市奉化锦屏博士眼镜行。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中山路10-22、23号一、二层(自主申报)。仓库地址:无库房。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方静珠。质量负责人:汪雅芬。经营范围:16眼科器械;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仅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硬性塑形角膜接触镜护理用液的零售)。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