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因企业主动提出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我局依法办理了以下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现已注销并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传真):0592-5178875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3610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一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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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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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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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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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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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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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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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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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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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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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DA59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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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药之道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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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思明区莲前东路6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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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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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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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惠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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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非处方药(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需冷藏冷冻药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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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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