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黔西南州各级医疗机构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安全。兴仁市人民医院向我局提交了医用高压氧诊疗技术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申请,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取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6﹞22)精神,我局已对兴仁市人民医院的医用高压氧限制类医疗技术备案资料进行审核,资料齐全符合备案条件,拟备案,现将兴仁市人民医院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4月4至2023年4月10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州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反映。
受理电话:0859-3225331
黔西南州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