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必要性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起草了《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促进合理检查,满足临床诊疗需求,提升样本外送检测安全和检测质量,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患者安全。
二、政策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在组织专家深入分析研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借鉴外省经验,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
三、主要内容
《贵州省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规范(试行)》共22条,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定。
(一)第1-3条,明确了制定依据、目的、适用范围及样本外送检测相关定义等,共3条。
(二)第4条,明确了第三方检测机构的资质要求等,共1条。
(三)第5-7条,明确了送检机构的职责、送检流程、对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遴选的要求等,加强样本外送检测项目的全流程管理,及时向社会公示外送检测项目、价格清单、外送原因及有关第三方检测机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共3条。
(四)第8-15条,明确了样本外送中涉及人体样本或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样本运送规定,规范了样本外送的台账管理、交接流程、告知业务、资料归档、报告出具及费用收取等行为,并明确规定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与第三方检测机构之间的利益输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等,共8条。
(五)第16-17条,明确了送检机构要加强对样本外送检测全流程的质量管理,发现第三方检测机构存在不合理的行为要及时提出整改要求,情节严重的应立即终止委托协议,严防各类风险,共2条。
(六)第18-20条,明确了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的职责,并明确了对送检机构和第三方检验机构的不良执业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管理办法及规定。共3条。
(七)第21-22条,规定了解释权、生效日期等事项,共2条。
四、主要解决问题
进一步规范我省医疗卫生机构样本外送检测管理,避免不必要检查和过度医疗,促进医疗服务的合理化、标准化、规范化,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