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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1 信息来源:查看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

为全面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聚焦办好10件民生实事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障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我们对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申报及认定系统进行了优化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本级门诊慢(特)病申报方式

(一)申报人微信扫描“二维码”或登陆微信客户端搜索“河北智慧医保”,注册登录,选择“门慢门特申报”进入“河北省门诊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电脑网上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ylbzj.hebei.gov.cn/),进入“个人网厅”申报平台进行申报。

二、关于省本级门诊慢(特)病审核环节

自2021年7月1日起,取消患者参保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环节,参保患者申报完成后,携带相关纸质病史资料到所选定门诊慢(特)病认定机构进行现场认定。

三、关于政策标准

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的申报资格、病种范围、认定标准和医疗待遇仍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四、关于承办医疗机构及病种认定流程

省本级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评审认定承办医疗机构及评审认定流程按照冀医保规〔2020〕7号执行。

省本级医疗保险各参保单位,相关定点医疗机构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确保此项工作平稳、有序运行。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附件1.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2.河北省慢性病特殊疾病申报平台操作指南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待遇审核中心

2021年7月1日

附件1

省本级经办机构及评审认定

医疗机构咨询电话

河北省人民医院医保办:0311-85988139

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85917070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医保办:0311-66002047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医保办:0311-88603671

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保办:0311-86095298

河北省中医院医保办:0311-69095032

河北省胸科医院医保办:0311-86911095

石家庄市第一医院医保办:0311-69088580

省本级医保经办机构:0311-85518173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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