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滦南县医院、曹妃甸区医院2家二级医院的申请,依据《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北省医院评审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对2家医院进行了全面评审评价。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滦南县医院、曹妃甸区医院2家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现按程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8月6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2023年8月6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属真实姓名,并提供具体联系电话,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医政药政处,邮编:063000,电话:0315-2802349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