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分级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药监综械管〔2022〕78号)要求,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组织起草了《云南省医疗器械生产风险分级监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云南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征求意见稿)》(附件2),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至9月13日。请将意见建议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信地址:昆明市五华区科发路616号
邮编:650101
联系人及电话:冷凝,0871-68571862
电子邮箱:843810532@qq.com
附表
云南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静态风险分值表
序号
|
评定内容
|
分值
|
1
|
《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云南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中涉及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80
|
2
|
除《云南省医疗器械生产重点监管品种目录》以外的第二类无菌、有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60
|
3
|
除序号1和2所列医疗器械以外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50
|
4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
40
|
注:同时生产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按照第三类医疗器械确定静态风险分值。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