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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7/11 信息来源:查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要求,经国家局审定,碳酸钙口服混悬液等14种药品(化学药品2种、中成药12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现将转换的14种药品名单(附件1)及其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予以公布,请通知辖区内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按照《关于印发非处方药说明书规范细则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06〕540号)和国家局的有关规定,进行以上品种说明书和标签的变更工作。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七年七月十一日

附件1:

    转换为非处方药的14种药品名单

    一、化学药品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1

碳酸钙口服混悬液

 

甲类

2

硝酸咪康唑阴道软胶囊

1.2克

甲类

    二、中成药

序号

药品名称

规格(组成)

分类

3

银翘解毒软胶囊

每粒装0.45克

乙类

4

抗菌消炎片(薄膜衣片)

每片重0.51克

(相当于原药材1.0克)

甲类

5

复方双花片

每片重0.62克

乙类

6

小柴胡泡腾片

每片重2.5克

甲类

7

湿毒清片

每片重0.5克

甲类

8

骨疏康胶囊

每粒装0.32克

甲类

9

牛黄蛇胆川贝软胶囊

每粒装0.3克

乙类

10

金鸡化瘀颗粒

每袋装10克

甲类

11

肺宁口服液

每支10毫升

甲类

12

固本止咳膏

每瓶装(1)150克,(2)280克

甲类

13

连花清瘟胶囊

每粒装0.35克

甲类

14

祖师麻关节止痛膏

7厘米×10厘米

甲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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