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2004年第9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2017年第37号修改)规定,经持证企业主动申请,我局同意注销合肥景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详见附件)。自注销之日起,企业须依法停止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服务活动。
特此通告。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
附件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注销清单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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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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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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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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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域名
IP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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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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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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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景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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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天大药房信息发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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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非经营性-2018-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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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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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fjtdyf.com
36.26.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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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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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主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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