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名称: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申请许可事项:
医疗机构设置批准
行政许可的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安徽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办法》
行政许可决定的内容:
同意其设置医疗机构;设置人: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名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贞医院安徽医院(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心血管病院区);级别与类别:三级心血管病医院;选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皖水路交口西北角;所有制形式:全民;经营性质:政府办非营利性;床位数:1000张;服务对象:社会;诊疗科目:不少于相应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规定的科目;设置批准书有效期:自签发之日起2年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