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长白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10年度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函〔2010〕67号)精神,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和《关于做好基本药物全品种电子监管实施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237号)文件要求,经省局研究决定从2011年2月20日开始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各地区落实《关于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电子监管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办〔2010〕194号)文件及其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2、检查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线改造情况;
3、对基本药物生产企业生产线改造明确时限要求;
4、检查基本药物配送企业设施、设备落实情况。
二、督查组人员构成及督查地区
省局成立4个督查组。
第一组:
组长:霍凤兰
成员:曾向东、赵晓林
检查地区:长春和四平地区;
第二组:
组长:郭洪志
成员:纪义波、孟民
检查地区:辽源、松原和白城地区;
第三组:
组长:朱先峰
成员:王彦民、李忠山、孙文超
检查地区:通化和白山地区;
第四组:
组长:孙伟
成员:武永峰、苏印
检查地区:吉林和延边地区。
三、督查时间
2011年2月20日——25日,到各地区具体时间,由督查组与各地协商确定。
四、几点要求
1、请各地区局按照“通知”要求,提前做好迎接督查的准备工作,安排具体相关事项;
2、召开基本药物生产及配送企业座谈会,要求企业法人参加,并做好本企业落实电子监管情况汇报,汇报内容包括企业拥有基本药物品种数量和规格,生产线改造情况及时限;配送企业设施、设备情况。
3、各地区局要落实责任,每户企业都要明确监管部门责任人,并将本局责任区分情况报省局。
二O一一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