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兰州新区、甘肃矿区卫生健康委,委属委管各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医院评审评价体系,推动医院评审科学客观、精准量化,指导医院加强自身建设和管理,推进医院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医疗服务需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2〕31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甘肃省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甘肃省实施细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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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