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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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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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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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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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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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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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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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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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DB7630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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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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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民兴大药房福源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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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安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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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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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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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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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CB763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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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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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阳光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清远市福林盛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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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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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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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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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