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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关于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03 信息来源:查看

各有关单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发布公告,《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实施〈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公告》(2015年第105号)及《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药注〔2015〕20号)要求,做好执行《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的准备工作。

请各区局加强对《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标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场监管委药化产品监管处联系。

《关于发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增补本的公告》(2018年第41号)请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网址:http://cnda.cfda.gov.cn/WS04/CL2050/229673.html。

特此通知。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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