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县域综合医改是国家、省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医改工作的重点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的重要举措。通过紧密型医共体建设,进一步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构建分级诊疗、合理诊治和有序就医新秩序。为推进此项工作,国家、省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辽卫发〔2024〕37号)等一系列指导意见和方案措施。
二、目标任务
2024年12月底前,盘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初见成效。到2025年底,盘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到2027年底,盘山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进一步巩固,县域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乡村两级服务水平明显加强,医保基金县域使用效能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三、主要内容
(一)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
1.健全管理体制
2.合理组建县域医共体
3.加强城乡联动和乡村一体化
4.加强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医防协同
(二)规范县域医共体内部运行管理
5.完善决策机制
6.统筹内部管理
7.促进医疗资源共享
8.加强信息化建设
(三)提升县域医共体整体服务能力
9.提高管理服务质量
10.提升重大疫情应对和医疗应急能力
11.拓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12.促进医防融合服务
1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四)健全监督考核制度
14.加强绩效考核
15.强化整体监管
(五)完善县域医共体支持政策
16.落实投入保障政策
17.优化人事编制管理
18.健全薪酬分配制度
19.完善医保支付政策
20.加强医疗保障政策协同
四、组织保障
1.强化党委政府主导。
2.强化保障加大投入。
3.强化监督和指标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