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制度的通知》(盐人社保〔2016〕35号)、《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有关准入条件事项的通知》(盐人社办发[2018]17号)、《关于优化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管理机制的通知》(盐人社发[2018]219号)和《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中心关于受理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申请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此次受理1家药店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资料审核、现场验收、有关部门协查,确定射阳县康之缘药店为新增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现将本次确定的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公布,射阳县康之缘药店,如对确定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射阳县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0515-82304979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