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家军队医院获准干细胞临床研究
2017 年 02 月 13 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公布了首批军队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名单。根据名单,全军有 12 家医院通过备案可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
据介绍,此次确定的 12 家医院,是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在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基础较好、承担国家或军队干细胞研究重大课题的医院中遴选出来的,分别是解放军总医院、陆军总医院、海军总医院、空军总医院、第二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四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原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原广州军区广州总医院、原沈阳军区总医院、军事医学科学院附属医院、解放军第 302 医院。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要求,以上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未经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擅自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以及违反规定直接进入临床应用的军队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按《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处理。另据了解,2016 年 11 月,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总局联合确定了首批 30 家可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的地方医疗机构。此次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确定首批 12 家军队医院作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旨在进一步推进落实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的主体责任,加强军地卫生部门对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的联合监管,指导相关医院严守规章制度、确保质量安全,切实推动干细胞临床研究工作规范有序、积极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