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卫生计生局(委):
为贯彻落实全省药政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做好全省公立医疗卫生计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实现网上采购全覆盖,决定对全省医疗卫生计生机构网上采购情况进行核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对象
各市、县(区)管理的、有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的医疗卫生计生机构,包括:各级人民政府、国有和集体企事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单位等举办的公立和非盈利性医疗卫生计生机构。
二、核查方法和要求
各市根据我委提供的2015年底的数据(详见附表),与本市、县(区)的实际机构进行核查,如有机构调整的、没有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的、本机构药品耗材采购业务由上级机构代采的情况,请在相应数据中修改,另附文字说明,并于 2016年10月20日前将核查后的应参加网采机构数据按附件格式,加盖公章后统一报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联系人:李元奎 联系电话(传真):029-89620658
邮箱 :yzc87315621@163.com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6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