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江西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分级验收标准(试行)》和《吉安市药品零售许可管理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许可,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96-8293975 传真:0796-8293975 E-mail: jafda45@sina.com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吉州大道18号 邮政编码:343000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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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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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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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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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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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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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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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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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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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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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吉安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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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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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夏莲(中药学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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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夏莲(执业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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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丽(执业药师),左利鹏(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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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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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成药、化学药制剂(含冷藏药品)、血液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其他生物制品(含冷藏、冷冻药品)、肽类激素(仅限胰岛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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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人民路59号1幢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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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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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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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