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卫生健康委、沈抚示范区社会事业局,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推进我省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构建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办发[2021]4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工作的通知》(辽卫办发[2022]66号)要求,经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自建、市级审核、省级复核,确定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等56家医疗机构为2022年第一批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地对已建设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单位要持续督导、加强动态管理,鼓励推选一批取得突出成效、老年人满意度高的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示范单位;对不符合标准的机构,应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辽宁省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资格。总结建设经验,推广建设成果,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及新媒体、自媒体等平台宣传“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经验,不断扩大“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影响和示范效应,更好满足老年人健康需求。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2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