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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27 信息来源:查看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通化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化市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中医药的方针政策,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更好地为建设健康通化服务,根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吉政办发〔2017〕16号)、《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加快卫生与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发〔2016〕32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发展的意见》(通市政发〔2016〕16号)《通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化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通市政办发〔2017〕33号),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二五”期间中医药发展取得的成就。

“十二五”期间,通化市中医药工作抓住振兴发展的战略机遇,坚持融入卫生工作大局和通化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发挥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凝聚行业内外力量,中医药事业获得长足发展。

中医医疗服务环境日臻改善。“十二五”期间,市、县级中医医院通过新建、改扩建、置换等方式,医疗业务用房面积大幅增加。市中医医院和柳河县、通化县、集安市、东昌区(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骨伤医院)中医医院共增加业务用房面积达4.8万平方米。辉南县中医医院争取国家新建项目资金1080万元,用于新址建设。

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十二五”期间,全市7家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被评定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建设省级重点专科14个。全面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到2015年年底,全市共建设完成中医馆33个,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1个,融入中医元素健康小屋5个。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90%的乡镇卫生院、74%的村卫生室都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柳河县、通化县、东昌区被评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中,中西医同步推进,充分发挥了中医药特色优势。辉南县妇幼保健院被评为全国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

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利用通化卫校办学基地与吉林大学联合,创办了吉林大学通化医药学院;与通化师范学院联合办学,成立通化示范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分院,开办“3+4”中药学本科专业。“十二五”期间,培养医药专业人才2500多名,充实到全市中医药健康产业第一线。2013年,市财政拨专款30余万元,选派12名中青年中医师到北京拜师学艺,师从孙伯扬、郝万山、吴大真、聂惠民等中医大家。选派50人次到上级医院进修学习。举办了基层卫生人员中医药知识培训和治未病人员培训,共培训600人次。

中医药健康服务领域得到拓展。“十二五”期间,通化市中医医院建设了“治未病”专科,柳河县开展了“县乡一体化”试点工作,通化县重点加强了综合医院中医科、中药房建设,东昌区制定并落实了中医药补偿机制,集安市、辉南县中医医院建设了中医药适宜技术平台,中医药服务功能进一步释放,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取得新成绩。“十二五”期间,7家公立中医医疗机构都制作了院训、院徽、院歌和工作规范以及员工手册,凝炼了办院宗旨。各级中医医院分别在电视台、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开设中医药科普专版、专栏、专题、专访等,广泛普及中医药文化和健康知识。

中医药试验区建设成果进一步凸显。2015年我市被省中医药管理局确定为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经过探索与实践,试验区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一是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各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均加挂了中医药管理局牌子,均设置了中医药管理科,配备人员编制,建立了卫生计生工作与中医药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工作机制。市、县级公立中医医院成立了基层中医药指导科,重点对基层卫生院、村卫生室开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治未病”服务等工作进行指导。二是大力开展中医药“六进”活动(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家庭、进乡村、进军营),送医送教到基层,受到群众的广泛欢迎。三是中医药行业治理能力有效提升。通过建立执法队伍、开展人员培训、严格准入制度、推进“六五”普法、督查专项工作等措施,不断加强中医药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标准化建设。

“十二五”时期是通化市中医药事业快速发展的时期,规划目标基本实现,主要指标全部完成,中医药步入了振兴发展的快车道。

(二)“十三五”中医药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当前,中医药发展站在更高的历史起点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要求,要着力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努力实现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中医药发展的意见》(通市政发〔2016〕16号),将中医药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人民群众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激发出的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需求,将进一步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的潜力和活力。

“十三五”时期,中医药发展处在能力提升推进期、健康服务拓展期、参与医改攻坚期和政策机制完善期,还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制约我市中医药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问题依然存在,与实现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全社会对中医药的认知还不能完全与大健康理念相适应,中医药服务体系、模式和机制还不能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相适应。城乡、区域之间中医药发展不平衡,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继承与创新不够,中医药人才培养和使用还不能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中医药特色和优势发挥不明显,影响了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和中医药服务的可得性和可及性。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需进一步树立中医药健康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提高中医药资源利用、中医药创新、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治理等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中的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中西医并重,充分遵循中医药自身发展规律,以推进继承创新为主题,以中医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中医药发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中心,以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管理体制和政策机制为重点,以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为根本,以增进和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目标,保持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实施中医药强市战略,促进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协调发展,推动全市中医药振兴发展,提升中医药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为健康通化建设、为新一轮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继承创新,增强发展实力。把继承创新贯穿中医药发展,正确把握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理论与实践不断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凝聚发展力量。统筹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全面协调发展,注重城乡、区域、国内国际中医药协调发展,推动中西医协同发展,促进中医中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坚持深化改革,增强发展动力。在构建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制度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完善政策和机制,强化政府在提供基本中医医疗服务中的主导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发挥市场在中医药健康服务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坚持特色优势,提升发展质量。充分体现特色,全面继承发扬中医药理论、技术和方法。充分发挥优势,坚持在治未病中发挥主导作用、在重大疾病治疗中发挥协同作用、在疾病康复中发挥核心作用,不断拓展服务领域。

坚持以人为本,共享发展成果。以满足人民群众中医药健康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增进人民健康福祉,保证人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实现人人基本享有中医药服务。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与机制更加完善,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依法治理体系得到巩固和加强;中医药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和可及性明显提高;中医药学科建设、专科(病)建设水平得到巩固与发展,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和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人员的中医药文化素养和健康服务能力明显提升;中医药协同创新成效显著,中医药在健康服务业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凸显;形成有通化特色的中医药资源、中医药教育、中医药文化、中医药旅游等多种中医药品牌,中医药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能力明显提高,中医药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大力发展中医医疗服务。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建立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共同发展、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突出的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市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临床能力建设,发挥其在辖区内中医药龙头和辐射带动作用;大力加强县(市、区)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和内涵建设,使之成为基层中医科学普及和技术推广中心,进而带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发展,形成县、乡、村三级农村中医药服务网络。通过扶持鼓励、规划引导、优化配置、公平竞争,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的康复医院、护理院。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和中医诊所。

2.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价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患者的抢救能力,做好疑难复杂疾病的向上转诊服务。加强专科专病防治网建设,在防治疾病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中医医院康复科和中医特色康复医院建设。加强中医医院应急救治队伍能力建设,建设中医药防治传染病临床基地和应急基地,在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和传染病防治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发展医疗机构中药制剂,鼓励医疗机构开展临方炮制。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提升中药药事服务能力和水平。

3.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强化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建设,提升中医特色诊疗和综合服务能力,夯实分级诊疗基础。全面提高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诊疗比例。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和适宜技术。加强对口帮扶和医联体建设,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对口帮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不同形式的医疗联合体,逐步实现县乡村中医药一体化服务。开展县管乡用、乡聘村用等试点。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落实国家开展中医药公共卫生新项目试点工作。

4.推动中西医结合工作。围绕中医诊疗具有优势的重大疑难疾病和传染性疾病,开展中西医临床协作,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协作试点。加强中西医结合医院内涵建设,提升服务能力。鼓励中医西医相互学习,发挥各自优势,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并在临床实践中应用。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到2020年,全市县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加强,三级中医医院达到1家,千人口中医医院床位数达到0.55张。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中医科、中药房,中医床位数不低于总床位的5%。所有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每个县(市、区)至少建好5个标准化示范中医馆。

(二)加快发展中医养生保健服务。

1.完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中的主导作用,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提升医疗机构治未病能力,拓展治未病服务领域。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中医特色健康管理中心(综合服务区)、“治未病”中心(科室)建设,支持社会力量举办规范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和调理等技术支持。形成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同发展的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网络。推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

2.开展中医药特色健康管理服务。创新中医医院服务模式,推进多种方法综合干预,推动医疗服务从注重疾病治疗转向注重健康维护,发展治未病、康复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实行融医疗、养生、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将中医治未病中心与康复科建设相融合,增加康复床位数量,开展规范的中医健康体检和中医健康干预。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具有中医特色的社区康复服务。宣传中医药健康养生文化,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导引等中医传统运动,开展药膳食疗,提高居民养生水平。为居民提供融中医健康监测、咨询评估、养生调理、跟踪管理于一体的中医健康服务。鼓励保险公司开发与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相关的多样化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提供疾病预防、健康维护、慢性病管理等服务。指导健康体检机构规范开展中医特色健康管理服务。

到2020年,二级中医医院建设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和“治未病”综合服务区。市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服务机构设立中医特色健康管理和“治未病”科。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50%的村卫生室开展中医健康体检和健康干预服务。

(三)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全面深化继承与创新研究。加强中医药政策与发展研究,研究解决阻碍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性问题、机制性问题,关注具有通化特点中医药研究,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转变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技术、产品和模式,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开展系统的中医理论研究。研究开发疗效确切的院内制剂和中医医疗技术。加强以利用长白山资源发展健康养生为重点的通化特色中医药文化及其建设和传播研究,加强通化道地药材文化传播研究。加强对通化市名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的整理和研究,加强对流派的学术研究。加强中医医疗机构综合治疗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以及发展模式和服务模式研究。

2.加强中医药协同创新研究。鼓励中药企业、民营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中医药科学研究。立足长白山中药材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在以发展通化道地中药材为重点的规范化生产、中药材炮制、中药材有效成分提取分离与深度开发、中药新药创制、中药大品种二次开发、新资源入食品等方面加强协作研究,提高我市中医药基础研究、新药研发、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能力,推动中医药医疗、保健、科研、教育、产业、文化在我市的创新性发展。

到2020年,形成具有通化特点的中医健康服务技术体系、中药现代产业技术体系,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基本建成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三阶段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中医药人才终身教育体系。建成长春中医药大学通化教学区,着重加强中医、中药、中西医结合、中医护理、中医药管理等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继续实施“真中医”人才培养工程,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强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鼓励名老中医收徒授业。强化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推进基层医生的中医学历教育工作,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中医专业)培养项目,解决基层人才匮乏问题。围绕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需求,推进中医药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国家中医药人才拓展计划,积极培育中医药技术技能型人才,强化中医养生保健、康复、养老、健康管理等领域人才。培养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科普宣传、中医药服务贸易等复合型人才。

2.改革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做好第三届“国医大师”和国家级名中医、教学名师评选及第四批“吉林省名中医”和第二批“吉林省基层优秀中医”推荐工作。建立吸引、稳定基层中医药人才的保障和长效激励机制,鼓励毕业生、离退休老中医药专家、在职在岗中医药人才到基层服务。

到2020年,建立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体系,力争实现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4人,基本实现城乡每万居民有2—3名合格全科医师(含中医)。新进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临床医师接受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比例达到100%,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继续教育覆盖率达到100%,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获取学分达标率达到90%。

(五)弘扬中医药文化。

宣传中医药文化核心价值,提升中医药文化自信。倡导“大医精诚”的职业操守,树立既体现中医药传统优秀品德又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服务理念,构建良好的行业风尚。加强中医医疗、保健、教育、科研、产业等机构文化建设,塑造中医药行业特有的人文环境。崇尚“天人合一”的养生理念,引导人民群众自觉全面地认识健康,树立良好的精神追求,养成健康的生活习惯。通过中医药科普宣传周、主题文化节、中医大讲堂等多种形式,推进“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中医药知识进课堂、进教材,形成信中医、爱中医、用中医的浓厚氛围。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深入研究挖掘、创作中医药文化艺术产品,打造中医药文化元素特征突出的文化品牌,开展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传播。加强中医药文化公共设施建设,依托现有的公园等公共设施,推动建设融健康知识普及、养生保健体验、健康娱乐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文化体验主题园区和场馆。

到2020年,公众中医养生保健素养比“十二五”期末有大幅度提升。

(六)拓展中医药服务新业态。

1.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加强中医医院老年病科建设。鼓励新建以中医药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以老年病、慢性病防治为主的中医诊室或健康养护中心。推动中医医院与老年护理院、康复疗养机构等开展合作。所有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通过对口支援、合作共建,整合医疗、康复、养老和护理资源,开启医养结合的服务模式。建立机构间就诊绿色通道。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开展与社区、家庭结合的医养服务。

2.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加强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和条件建设,建设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平台。推动建立具有中医药旅游服务功能的特色城镇、街区、度假村、酒店。推动建立中医药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实施“旅游+中医药”行动,在我市全域旅游的发展格局中,融入中医药健康旅游,开设中医药健康旅游路线,开发健康旅游产品,重点建设一批融中药材种植、中医健康服务、中医药文化景观、传统健身运动、药膳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举办具有通化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展览和会议。

到2020年,建立规模适宜、功能互补、安全便捷的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模式。全市30%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中医诊疗机构或与中医机构建立合作关系,50%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以便捷获取中医药健康服务。建成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七)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加快中医法治建设。贯彻实施《中医药法》和国家中医药相关政策法规,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开展全市中医药行业“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依法加强中医药监督管理,规范中医医疗市场秩序。

2.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推进中医药电子政务、综合统计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健康服务信息系统建设,统筹信息资源,实现重点业务信息共享。重点做好中医馆的中医特色电子病历、辅助开方、辅助诊断、名老中医知识库、古籍文献知识库、远程诊疗、远程教育等信息化建设。做好中医药信息化网络安全与密码工作。实施“互联网+中医药”,推动中医药创新发展。

到2020年,中医药普法教育广泛普及,依法治理能力显著提高。90%以上的二级中医医院建成基于电子病历的医院信息系统,县级中医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覆盖率达60%。

(八)积极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

配合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中医对外医疗服务。根据区域特点,重点开展对俄、韩、朝等对外交流与服务贸易。鼓励有实力的中医药机构吸引境外消费者来华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服务和多层次的中医药教育培训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走出去,开发对外服务项目,探索多元化的境外医疗和办学模式。在对外医疗、健康旅游中加强整合推介具有通化特色的中医药产品,促进境外消费者通过中医药疗效认知中医药文化,了解中国文化。培育一批有国际市场开拓能力的中药服务企业或集团。

到2020年,建设1个中医药对外交流与贸易示范基地。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系与机制。

强化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坚持卫生计生工作与中医药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发展。加强中医药管理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中医药工作评价体系。县(市、区)级卫生计生管理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要设立独立的中医管理科室,增加专门管理人员,提高基层中医药工作管理能力,为在全面提升人民健康素质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作用提供保障。

(二)加大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

各县(市、区)政府要逐步增加投入,转变投入机制,完善补偿办法,落实好规划提出的各项中医药事业投入政策,重点支持开展中医药特色服务、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学科和重点专科建设以及中医药人才培养。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适宜技术与服务。加大中医药扶贫开发力度,资金投入向基层、困难地区适当倾斜。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中医药发展需要,扩大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等用地供给。

(三)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同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探索制定有利于公立中医医院发挥中医药特色的补助办法,推进深化人事编制改革,逐步探索实行备案制管理。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短缺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人员,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招聘。科学确定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合理确定中医病种付费标准,鼓励将在门诊开展比住院更经济方便的部分中医药病种门诊治疗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继续执行中医药报销比例提高政策。在基本药物实施过程中,要按照中西药并重的原则,提供充足的中成药和中药饮片品种,促进中药的合理使用。继续落实不取消中药饮片加成和控制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等政策。积极推动公立中医医院参与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门诊中医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满足人民群众首诊看中医的需求。

(四)做好规划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中医药发展纳入地区发展规划,制定规划实施方案,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明确职责和任务,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规划的落实。市中医药管理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跟踪监测、督促检查、考核评估,促进规划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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