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查,拟办企业齐河县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符合规定要求,准予换发《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换发许可证号为鲁BA534000036,同时该企业证号为鲁BA5341188的《药品零售经营许可证》作废。
特此公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05月13日
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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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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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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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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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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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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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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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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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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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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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河县万春堂大药房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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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售连锁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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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细胞治疗类生物制品),以上含冷藏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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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城区迎宾路258号逦璟广场综合体16层1601、1604、1605、1606、1607、162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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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万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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苑 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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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长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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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以北、晏黄路以西,山东中谷科技产业园置业有限公司内F2号楼1单元1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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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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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BA53400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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