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局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商医保办〔2025〕1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通知》出台背景
根据《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3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管理我市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压实放射检查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水平。
二、《通知》实施范围
全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
三、《通知》主要内容
一是根据规范整合前后的映射关系,取消我市现行“X线透视检查”等224个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
二是按照国家立项指南和省局文件,将现行放射检查类价格项目,规范整合为26个全国统一的价格项目,并制定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指导价。
三是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确保项目规范执行。加强项目落地后的跟踪监测,定期分析运行情况以及对医疗费用、医保基金的影响,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主动防范和控制风险。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后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照价格政策规定和临床诊疗规范向患者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认真做好价格公示和政策解读,落实好住院费用清单、明码标价等相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治疗工伤相关费用时参照本通知执行,工伤保险支付费用时不区分甲、乙类。
四、《通知》有关问题说明
一是落实国家价格治理要求。按照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和省局要求,将我市“X线摄影成像”“PET/CT”等项目价格调控在治理目标范围内,从低确定新的X线摄影成像、计算机体层成像(CT)平扫、磁共振(MR)平扫、磁共振(MR)增强、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显像/计算机断层扫描(PET/CT)等项目政府指导价。
二是支持数字影像服务。新确定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包含了5元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费”,实体胶片不再打包计入检查价格。允许公立医疗机构在患者自愿选择基础上,若提供“数字胶片云储存服务”,可不再提供实体胶片。如需额外提供,可在患者确有需求且知情同意下收取相关费用,实体胶片按实际采购价格零差率销售。同时明确,对于公立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要求的“数字影像处理和上传存储服务”的,执行的相关放射检查项目价格减收5元。
五、《通知》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0日起执行。
商丘市医疗保障局 商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放射检查类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