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省对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工作要求,推进政策落实落地,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和减轻就医负担,我局在调研论证基础上,起草了《湛江市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此外,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4号)和《广东省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规定,我局对《湛江市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经审查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现同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依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62条规定,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不小于30日)
二、公众提交意见的途径
1、电子邮件发送至我局医政医管科邮箱(oknew582@163.com);
2、信函邮寄(地址:湛江市人民大道北61号,邮编:524000);
3、在下方表格填写意见并在线提交。
联系人:吕雨晨,联系电话:0759-3130012
湛江市卫生健康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