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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4 信息来源:查看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265号,见附件,以下简称“《通知》”)。现转发给你们,并就2019年本市落实《通知》精神提出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对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认识,准确把握《通知》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将改善服务流程与加强医疗管理和提高服务质量相结合,不断推进改善医疗服务工作。

二、各区卫生健康委、办医主体要结合实际,切实承担对所属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职责,督促所属医疗机构根据《通知》要求,细化改善医疗服务的具体措施,并对工作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三、各医疗机构要结合2019年本市深入推进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重点,在预约诊疗、远程医疗、检查结果互认、麻醉医疗、多学科诊疗、日间医疗、急诊急救、老年护理、药学服务等方面创新服务模式,改善服务流程,切实改善患者就医体验。

四、请各单位收集、汇总改善医疗服务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其中,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辖区所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部队医院、各办医主体负责所属市级医疗机构,形成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全面工作和2019年重点工作),统一填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工作信息汇总表》,于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至市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推进办公室(联系人:杜怀栋,联系电话:23117851,传真:83090065,电子邮箱:shwsjygc@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印发2019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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