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健康局、经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数据局、供销社、各市级医院:
为加快推进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浙卫发〔2024〕22号)和《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浙中医药〔202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湖州市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湖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湖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湖州市商务局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湖州市数据局
湖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5月19日
湖州市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
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浙江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的相关部署,加快推动我市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以保障民生为核心,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根据《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方案》及《湖州市创建浙江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方案》等精神,现就创新我市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目标
通过开展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试点工作,打造湖州市中药种植端、加工端、流通端、使用端、监管端追溯系统场景应用,实现从“静态追溯”向“动态优化”、从“数据记录”向“智能决策”的升级,探索建立全国领先的“中药追溯+”应用场景标杆模式,以“慧诊”“质溯”“智监”“研创”四大功能建设,保障群众放心用中药,持续改善就医体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浙江省乃至全国提供智慧化可追溯的中药管理样板。
到2025年底,全市纳入中药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品种不少于20种,系统场景应用不少于10项。到2026年底,纳入中药全链条追溯的中药饮片品种达到50种,其中“湖八味”(暂定名)可追溯品种数量不少于2个,同时,可追溯中药材面积、产量分别同比增加5%、2%和4%以上;中药饮片全流程数据准确率不低于90%,企业配置代煎数据上传率不低于90%,代煎企业饮片配送数据上传率不低于90%;医疗机构智慧中药房建设不少于3家,可追溯饮片药事服务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
二、试点内容
(一)管理部门
1.构建“中药核心服务数据流通池”场景。包含中药服务能力数据池、中药代煎追溯数据池、中药全链条追溯数据池建设。实现湖州市重点中药饮片追溯信息归集,强化数据要素价值,为探索开展中药全链条追溯系统的新场景、新应用和新机制奠定基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数据局)
2.构建“中药监管智治驾驶舱”场景。在“中药核心服务数据流通池”的基础上,实现从药材种植、饮片生产、饮片流通、到医疗机构端使用的可视化数据展示。分析追溯饮片的资源储量、流通去向、采购价格等信息,保障区域内追溯饮片合理供应使用。对于上传虚假、伪造信息的主体纳入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并建立“黑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数据局)
3.探索“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场景。制定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激励政策,推动“三医协同”实现可追溯饮片分级管理与分级评价,形成医保分级支付标准,实现可追溯饮片优质优价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中药材生产企业
4.联接“浙江中药产业大脑”场景。中药材生产企业积极主动入驻浙江中药产业大脑平台,道地药园、GAP基地创建和林下中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等企业做好带头示范,根据相关要求上传可追溯中药材信息数据。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上传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篡改和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
5.构建“湖八味中药材追溯”场景。以打造“湖八味”区域品牌为契机,生产企业踊跃创建以“湖八味”、新老“浙八味”等道地药材品种为主的道地药园、三无一全、GAP基地和林下中药材示范基地等,率先在“湖八味”及培育品种中确定中药追溯品种,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全产业链,生产质优效佳的原材料,打造出一批具有湖州特色的道地药材品种、示范基地、生产企业和商标品牌,实现中药材生产关键环节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
6.联接“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场景。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积极入驻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服务平台,上传可追溯中药饮片信息数据。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防篡改和可追溯,并逐步实现所有生产、经营中药饮片过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供销社)
7.构建“湖八味中药饮片质控云”场景。进行基于《浙江省中药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试行)》的追溯信息化改造,完善中药饮片规格等级评价规则。探索企业ERP系统与浙江省中药全链条追溯平台追溯信息对接,形成数据标准规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供销社)
(四)医疗机构
8.构建“智慧中药房”场景,医疗机构实现智慧化中药采购、中药调剂、中药煎煮、中药配送和药房数据分析等场景。结合中药全链条追溯平台信息,实现从药材种植源头到患者用药的追溯数据融合;实现发现质量问题可快速追溯、及时召回,保障用药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9.构建“智慧中药药事服务”场景。医疗机构开展患者饮片追溯信息查询服务,提供患者个性化用药指导和健康建议。医疗机构做好可追溯饮片的采购、验收、库存预警的信息化建设,建立中药饮片全链条追溯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0.构建“可追溯中药饮片验收”标准化场景。医疗机构建立可追溯中药饮片验收规范,验收过程中根据《浙江省中药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试行)》进行饮片评级评分工作。以追溯质量为导向,形成中药饮片供应商遴选办法和供应商诚信评价管理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构建“中药代煎按单结算”应用场景。医疗机构升级中药代煎服务流程,代煎中心将饮片批号和其他追溯信息实时回传至医疗机构,完成单笔结算,实现代煎服务交易闭环。(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三、组织架构
(一)成立试点工作组
由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数据局、市供销社等相关部门成立试点工作组,负责试点工作的全面协调和统筹,包括但不限于形成联动机制;制定试点方案;出台激励政策;推动场景落地等,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成立专家技术组,负责开展中药追溯场景应用建设指导工作;推动形成新场景、应用的工作制度、流程与机制;参与制定试点应用场景建设、实施相关的标准。
(二)明确部门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委:统筹协调各区县卫生健康局、市属医疗机构开展中药追溯场景应用试点工作;指导医疗机构建设“智慧中药房”“智慧中药药事服务”等场景;推动可追溯饮片采购、验收、配送及患者服务信息化,推进医疗机构落实追溯工作机制;协同推进药品追溯码在医保领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场景应用。
市经信局:推动企业ERP系统与省追溯平台对接,支持饮片生产企业完成信息化改造;指导企业实现数据实时上传;协助打造“湖八味”区域品牌。
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支持和指导中药材生产企业创建道地药园、GAP基地及林下种植示范基地;推动“湖八味中药材追溯”建设;确保种植环节数据真实上传至“浙江中药产业大脑”。
市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和督促中药材流通环节企业经营者履行质量信息追溯义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饮片生产及经营企业落实全链条追溯要求,确保数据真实性;建立企业信用管理档案及“黑名单”制度,打击虚假信息上传行为;协助制定中药饮片质控评价体系,推动“湖八味中药饮片质控云”场景落地。
市医保局:探索“优质优价”医保支付模式,以湖州市中药饮片全链条溯源体系作为中药饮片分级支付的依据,支持中药饮片优质优价,激励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可追溯饮片,有力助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
市数据局:指导“中药核心服务数据流通池”和“中药监管智治驾驶舱”场景开发,推动数据归集、共享及可视化展示;保障数据安全与合规使用;制定追溯数据接口标准,推动跨部门数据互通。
市供销社:协调中药材流通环节,推动可追溯饮片在供应链中的高效流转;支持代煎企业完善配送数据上传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5年6月)。通过现场调研,征求各方意见,部门联合下发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单位、场景清单,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详细工作计划;完成“数据流通池”基础框架建设和“驾驶舱”场景开发。
(二)实施阶段(2025年7月至2026年6月)。推动“湖八味”基地认证,督导试点企业完成追溯系统改造;试点医疗机构建成智慧中药房,实现代煎数据实时回传;完成跨部门数据对接,实现种植、生产、流通、使用全链条可视化;试点分级支付,推动“湖八味”品牌市场推广。
(三)评估阶段(2026年7月至2026年12月)。按目标核查可追溯品种、数据准确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各部门梳理试点中的难点与经验,向全市推广普及;形成标准化操作手册及政策建议,为全省推广提供“湖州模板”。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部门协同。充分运用试点工作小组机制,完善跨部门协同协作机制。发挥行业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社会组织作用,将中药追溯信息与生产管理、大数据监管、质量监督有机整合,提升中药质量安全水平。
(二)强化主体责任。生产经营企业应完善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确保数据准确、完整,便于追溯和查询。同时,定期评估追溯体系,持续优化流程,并制定追溯问题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应对和处理问题。
(三)加强指导管理。各部门组织专家团队提供技术支持,并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鼓励探索新场景应用。建立健全定期评估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优化指导措施。组织编写追溯体系场景应用相关技术标准和应用指南,进一步固化成果,推动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开展。
(四)完善平台支撑。加强平台数据安全保障,明确追溯数据所有权和使用权。深化信息应用,鼓励相关方按照合法合规方式,利用中药饮片追溯数据为社会服务,开展相关应用研究,持续强化用药监管,不断提升消费者体验感。
(五)营造良好氛围。加强消费者使用追溯饮片的信任度,提高优质饮片的良好体验感。通过媒体宣传、现场观摩等方式,及时总结各区县、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推广中药全链条追溯系统场景应用的成功案例和典型做法,营造 “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湖州市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推广
试点工作组
一、试点工作组
组长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副组长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医保局、市数据局、市供销社
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中医处
二、专家技术组
组 长:成一星市中医院副院长
邱 晟 市中心医院副院长
成 员:王青华 市中医院药剂科主任
姚 冲 市中心医院中药房主任
汪 霞 长兴县中医院中药房主任
王慧艺 安吉县中医医院中药房负责人
顾志康市生态林业保护研究中心正高级工程师
史星雲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经作站高级农艺师
邹惠亮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中药检验室主任
田 康市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四级主任科员
许 彪 市数据服务中心数据开发科科长
沈爱瑛 市中医药学会产业专委会主委
市、区(县)中药质控中心相关负责人、市中医药学会中药、中药炮制、中药产业专委会相关负责人。办公室设在市中医院。
附件2
湖州市中药全链条追溯体系应用
推广试点名单
试点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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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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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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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中医院、湖州市中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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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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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安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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