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省直管县卫生健康委,省属各医院: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及其实施细则》(国卫医政发〔2022〕31号),我委组织制定了《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2年版)安徽省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安徽省实施细则(试行)》(皖卫发〔2022〕1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实施细则文本可从省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
联系人: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章豪、鲍恩武,电话:0551-62998019,邮箱:wstyzc@163.com。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