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泰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来到泰茂医疗器械招标网

当前位置: 行业动态> 政策文件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定福建省2022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30 信息来源:查看

闽卫医政函〔2022〕884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委直属各医疗单位,福建医科大学、中医药大学各附属医院:
  根据《福建省医疗“创双高”建设方案(2021-2025年)》《福建省“十四五”临床专科能力建设规划》《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通知》,按照自愿申报、形式审查、书面评审等工作程序,结合各设区市、各建设单位申报专科的优先次序,经研究,确定福建省立医院普外科等140个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每个项目概算400万元。所需经费由省市财政和项目建设单位各承担50%。其中省属医院和南平市、三明市、龙岩市、宁德市建设项目由省级财政补助200万元;福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泉州市、莆田市等地建设项目由各市级财政承担。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单位自主确定的15个项目经费由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二、各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省医疗“创双高”工作和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相关要求,制定每个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建设任务、时间表和路线图,于7月15日前将各个专科修改完善后的建设方案分别报省卫健委医政处、中医处。
  三、加强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的组织和管理。各建设单位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安排配套建设资金;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实行预算管理。各设区市卫健委要协助落实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并加强监督指导。各建设单位应建立项目定期评估机制,项目建设周期内(2022-2024年),每年12月30日前向我委提交项目建设年度总结自评报告。我委将组织开展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年度评估,跟踪专科建设进度,确保专科建设取得实效。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


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ICP证140722号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3)第00464号网络备案:京ICP备12039121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45750号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9号汇智大厦B座7层 www.ylqxzb.com ©2017-2025 泰茂股份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