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食品药品监管“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普洱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全省稽查工作的监督指导,省稽查局按照年初制定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普洱市宁洱、澜沧、孟连三个县开展了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于2016年8月启动,为期四个月,共分为准备阶段、动员部署、自查整改阶段、督促整改阶段、联合检查验收和总结评估六个阶段。
近期,省稽查局联合普洱市及相关县局执法人员,以非法走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的购销渠道、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为重点,对宁洱县部分药械、保化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进行了检查。专项整治期间,共检查经营使用单位466家次,开展涉药人员培训近400人次,依法查处各类违法案件37件,罚没合计43.38万元。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了企业的守法和自律意识,有效提升了监管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了违法违规经营和使用行为,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