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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09 信息来源:查看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六届第14次常务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26日       

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

为积极稳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改革目标

每个县(区)至少选择1所县级医院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大力发展和优化配置县级医疗资源,建立体制合理、机制灵活、功能完善、效率较高的服务体系,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促进城乡均衡发展,力争使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实现“小病不出乡镇,大病不出县城,预防在基层”的目标。

二、改革任务

(一)以改革促发展,提高县级医院服务水平。

通过扩增优质医疗资源并合理分布,着力解决县级以上大中型医疗机构普遍存在的“门诊拥挤、检查排队、住院候床、手术等待”等问题。射洪县人民医院和安居区人民医院按照三级综合医院标准规划建设,其他县(区)人民医院在巩固二级甲等医院的基础上,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

1.实施县级医院标准化建设。按照相关标准配备县级医院床位数、医护人员及核定建筑面积。完善县域急救服务体系。探索成立区域检查检验中心、医学影像中心以及后勤服务外包等。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办医。

2.提高县级医院技术服务水平。制订县级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重点加强重症监护、血液透析、新生儿、病理、传染、急救、职业病防治和精神卫生等专科建设。开展好重大疾病的救治和复杂疑难疾病的筛查转诊工作。推广应用适宜医疗技术,切实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

3.加强县级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继续教育制度,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积极培养或引进县域学科带头人。增强护理人员力量,医护比不低于1∶2。经批准可在县级医院设立特设岗位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合理确定财政补助标准,招聘优秀卫生技术人才到县级医院工作。

4.加快县级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统一标准,建设以电子病历和医院管理为重点的县级医院信息系统,逐步与医疗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系统衔接,实现互联互通。

5.提高县级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中医服务能力建设,落实对中医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持和指导,促进中医药进基层、进农村。

(二)改革补偿机制,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1.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的原则,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提高中医和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费、护理费、手术费、中医特殊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通过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合理补偿。以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后减少的合理收入为基础,确定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的总额,并与医保支付政策相衔接。

2.加强药械采供监管。全面实施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器械(含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管理,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逐步提高使用比例。医院用药品须按规定通过省级采购平台实行网上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县(区)结算中心统一结算。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落实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定医保基金支出总体控制目标和医药费用控制分级评价体系,逐步推行总额预付、按病种、按人头、按服务单元等付费方式,建立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的谈判协商机制与风险分担机制。

4.发挥医疗保险补偿作用。县级医院要严格控制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外的医疗服务,提高实际报销比例。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为主,通过购买服务对医院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予以及时补偿。加强对“三保”基金的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和查处截留、挤占、挪用、虚报、冒领。

5.落实和完善政府投入政策。全面落实对公立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补贴、承担公共卫生任务和紧急救治、支边、支农等公共服务的政府投入政策。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公立医院的举办者,应履行出资责任,市人民政府根据各县(区)经济发展情况和实际需要给予适当财力支持。

(三)深化惠民便民措施,改善群众看病就医体验。

1.优化诊疗流程,改进就医服务。全面落实“三好一满意”活动要求,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为患者就医提供温馨的全程服务。整合门诊资源,改进就医流程,县级医院要100%开展预约诊疗工作,100%开展便民门诊、双休日门诊、节假日门诊,充实门诊力量、提高接诊能力,全面缓解“三长一短”问题。拓展门诊手术、日间手术,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2.深化优质护理。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工作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加强护理内涵建设,提高专科护理水平,积极开展延伸服务。全市100%县级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3.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完善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和患者投诉处理机制,将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组织、调解员队伍、工作运行机制和调解室规范化建设纳入“大调解”工作体系规范管理。继续推进“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多管齐下,控制医药费用过快上涨。

1.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规范合理使用抗生素,在加强医疗质量控制的基础上,大力推进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工作。

2.推进临床路径试点。全市县级医院100%实施适应基本医疗需求、符合县级医院实际、采用适宜技术的临床路径,病种数不少于10个。

3.发挥医保机构调控监督作用。加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备药率、使用率及自费药品控制率、药品占比、次均费用、住院率、平均住院日等指标考核,加强实时监控,考核结果与基金支付等挂钩。

(五)改革人事分配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1.创新编制和岗位管理。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原则,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医院卫生技术人员占总编的70%以上。按照国家、省确定的通用岗位类别、等级、结构比例和我市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在编制规模内按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岗位结构,报主管部门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逐步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2.深化用人机制改革。结合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坚持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建立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

3.完善分配激励机制。提高医院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比例,医院业务收入用于建立医疗风险基金、事业基金、职工福利基金和奖励基金,确保改革后医务人员总体收入有合理增加。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将医务人员工资收入与医疗服务技术水平、质量、数量、成本控制、病人满意度等考核结果挂钩,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同工同酬。严禁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与医院的药品和检查收入挂钩。收入分配向临床一线、关键岗位、业务骨干、作出突出贡献和短缺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差距。

(六)探索机制体制改革,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进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合理界定政府和公立医院在资产、人事、财务等方面的责权关系,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分工、相互制衡的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县级医院独立法人地位和自主经营管理权。探索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决策监督机构。理事会负责县级医院的发展规划、财务预决算、重大业务、院长选聘与薪酬制订、章程拟订等决策事项。实行院长任期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完善院长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

2.优化内部运行管理。健全医院内部决策执行机制。建立以成本和质量控制为中心的管理模式。严格执行医院财务会计制度,探索实行总会计师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实施内部和外部审计。

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公益性质和运行效率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体系。制定具体绩效考核指标,由政府办医主体或理事会与院长签署绩效管理合同。把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效率,以及社会满意度等作为主要量化考核指标。考核结果与院长任免、奖惩和医院财政补助、医院总体工资水平等挂钩。

(七)上下联动,建立城乡分工协作机制。

1.深化城乡医院对口支援。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工作,进一步强化对口支援工作的长期性、针对性和稳定性。

2.推进县级医院上下分工协作。探索建立县级医院向乡镇卫生院轮换派驻院长和骨干医师制度,通过开展纵向技术合作、人才流动、管理支持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形成优质医疗资源流动长效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县级医院要与城市三级医院开展危重病例远程会诊、重大疑难病例转诊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一)明确责任。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公立医院改革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建立相关领导机构,制定全面推进的实施方案,明确和落实具体任务及时限要求。

(二)加强指导。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医改办是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的牵头单位。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有关政策措施,推进试点工作积极稳妥开展。

(三)加强协调。市委编办、市卫生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为试点县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价格调整、人事分配、机构编制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试点地区大胆探索。

本文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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