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对医疗器械流通领域进行专项检查及日常监管中发现,上海森兰森实业有限公司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清单见附件)已经不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中载明的经营场地合法经营,且无法取得联系。
上述企业如需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应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前往《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注册地址所在区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我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注销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特此通告。
附件:2016年拟注销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通告名单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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