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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昨出台
发布时间:2016/02/19 信息来源:查看

《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昨出台

小病在社区,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一直是合理的就诊模式,但是如何构建这样的就诊系统,则是现在江苏医改的一个重中之重。昨天,现代快报从江苏省卫生计划生育委员会获悉,《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正式出炉。从顶层设计层面,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新型医疗服务模式。据悉,大医院逐步取消慢性病等普通门诊。江苏推进医保支付制度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大医院严控规模

    《意见》要求,严格把控公立医院的规模。“十三五”期间,全省所有三级综合医院不得扩张单体规模。原则上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4张及以上的地市,市域范围内不得新增公立医院床位、不得新建公立医院,为社会资本开办医疗机构留足空间。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增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并为亚急性患者和术后恢复期患者提供治疗和护理服务。

    解读:江苏省卫生法学会副会长胡晓翔认为,严格控制大型医院扩张,把有限的公共财政资金用于“普惠”基层医院和基本医疗,提高基层医务人员的技术水平,从而让更多病人放心地在基层医院看病,大医院集中精力诊治疑难重。

    逐步取消大医院普通门诊

    《意见》要求:三级公立医院要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复诊和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的慢性病等普通门诊,促进普通门诊向专科化方向发展。同时分流慢性病患者,缩短平均住院日,提高运行率。

    解读:让大医院集中精力对付疑难杂症,让社区医院更多承担常见病。

    首诊去基层可以报销更多

    《意见》要求,通过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多种途径引导和支持患者首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逐步建立城乡居民基层首诊制度。有条件的地区可试行基本医保对象基层首诊制度,适度下调非基层首诊的报销比例。2015年,各市至少选择1个城区和1个县(市)开展基层首诊试点。2017年基本建立基层首诊制度。

    《意见》指出,明确基本医保参保对象实行基层首诊的相关规定,促进患者有序就医。实施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政策,在政策上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下放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项目价格管理权限,由各地根据本地区特点合理制定价格,调动基层医务人员积极性。还要求加快完善医保门诊统筹等相关政策。

    解读:如果能够拉大基层和大医院的报销比例,将可以起到引导、分流患者的作用。

    其他亮点

    1.研究制定组建医疗资源纵向联合体或医疗集团方案,建立双向转诊。双向转诊的重点是在按规定上转患者的同时,促进上级医院尽可能将恢复期(康复期)患者下转;2.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支撑分级诊疗制度建设;3.打造健康江苏云服务,让每个家庭有合格的家庭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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