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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台医疗救助新政
发布时间:2013/08/26 信息来源:查看
武汉出台医疗救助新政

近日,武汉市出台了医疗救助新政策,使得该市35万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金,每年最高5万元。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城乡孤儿(称“前四类对象”)及民政部门建档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称“第五类对象”),其中“第五类对象”涵盖了低保边缘对象。

据悉,救助对象申报的医疗费须是在定点医保机构住院期间发生,经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相关医疗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
    住院医疗救助分为重特大疾病和一般疾病住院医疗救助,其中“前四类对象”的重特大疾病治疗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第五类对象”按60%的比例救助,年最高救助封顶线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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