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方案》(苏卫药政〔2012〕14号)要求,我委对各地、各单位监测上报的短缺药品信息进行了汇总分析,拟将别嘌醇等17种一类短缺药品(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正常供应的药品)列为《江苏省短缺药品目录(2015年版)》,在南京、徐州、淮安和泰州等四个省级短缺药品储备点进行定点储备供应。
现将《江苏省短缺药品目录(2015年版)》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年4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
联系电话:025-83620522、8362091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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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短缺药品目录(2015年版)》(征求意见稿)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