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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月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省端及国家联审通办平台申报产品公示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8

 按照新疆医用耗材阳光挂网流程要求,于2025年04月17日--04月21日对4月新疆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省端及国家联审通办平台申报产品进行公示,请相关企业及时查看。

  1、国家联审通办端申报的相关企业可在“直接挂网公示”页面中下载附表查看公示信息。省端申报的相关企业可在“直接挂网管理”—“直接挂网公示”中查看公示信息。

  2、国家联审通办端申报的相关企业如存在需要澄清的,请于下月在省端申报提交。

  3、对省端审核不通过原因属企业资质及提交相关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请企业按要求补充资料并重新提交,参与下月挂网申报,因审核时限要求,本月不受理此类澄清资料。

  4、对企业省端申报时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对审核有异议需进行澄清的,请提交澄清资料加盖公章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中“直接挂网管理”—“直接挂网公示”(操作列点击澄清)模块上传相关资料,澄清资料中应包含相关企业及产品基本信息,如医用耗材编码、注册证号、规格型号、澄清理由等, 附件为本轮申报时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可增补其他佐证资料(除澄清最低价格资料外)。

  5、如对非本企业产品信息有异议的提交质疑资料,加盖公章在公示期规定时间内通过系统中“直接挂网管理”—“直接挂网公示”(操作列点击质疑)上传相关资料。因本企业产品被质疑提出澄清的须在收到质疑的3天内通过系统内“直接挂网管理”-“澄清质疑管理”上传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时间在系统内提交澄清材料的企业,视为认同被质疑内容。质疑系长期行为,公示期满后仍可在系统内的“直接挂网管理”—“直接挂网长期质疑”中提出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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