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医保〔2021〕100号)要求,为推动自治区和兵团挂网医用耗材规范管理,现联合开展长期无销售挂网医用耗材的专项清理工作。相关通知如下:
自治区、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阳光挂网项目中医用耗材按注册证1年(含)以上无交易记录的,即日起暂停该注册证下所有产品的挂网交易,其历史挂网和采购数据在招采系统予以保留。自下月起,每月1日自动对招采系统挂网满一年且未交易的注册证产品暂停交易。因临床确需使用已暂停的产品,由医疗机构在招采系统进行备案采购;相关企业可根据三级医疗机构备案采购记录申请恢复挂网,挂网价格须符合兵地新增医用耗材挂网价格要求,经核查比对最新全国最低价信息后方可继续挂网采购。
特此通知。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兵团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