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关于对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已挂网且有交易记录的医用耗材产品进行标准化替代的通知》的要求,经中心复核后,现对企业确认可替代、提出异议以及未确认产品的复核结果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企业确认可替代的医用耗材产品列表(附件1);企业提出异议的医用耗材产品列表(附件2);企业未进行确认的医用耗材产品列表(附件3)。
二、公示时间
2025年6月4日-6月6日。
三、公示方式
(一)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交易信息”-“药械采购”-“耗材”通知公告栏查看相关通知和附件信息。
(二)企业可以查看公示表中的复核结果,并结合备注中的原因进行核查。对公示复核结果有异议的,由被授权人按照“谁举报谁举证”原则,通过电子邮箱(jlsqxcyw@163.com)发送,附法人授权书、质疑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加盖公章)。邮件名称请按“挂网有交易耗材标准化替代公示质疑+企业名称”的格式书写。
四、其他要求
(一)公示表中复核结果为确认可替代的,我们将用国家医保分类代码数据替代原吉林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数据,并按照国家医保分类代码数据和新挂网价格执行(备注中有价格调整的,按照备注中的价格执行)。
(二)公示表中复核结果为不予替代或编码数据重复的,我们将停止执行相应产品的交易资格;对国家医保分类代码数据库中无相应匹配数据的,我们将停止执行相关产品的交易资格;企业未进行确认的医用耗材产品中,对直接挂网采购和备选库目录中一年内(2024年6月1日-2025年5月31日)平台无交易的产品,停止交易资格。
承办人:金莲琴 李振宇
臧琳 丁榕 刘彤欣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