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现公示山东省第四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项目已申报的全国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报价信息,公示期:2025年3月25-27日。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登录山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耗材交易结算-山东”—“工作台”—“公示区”—“专项公示”—“第四批集采部分产品报价公示”,在相应公示产品后点击“发起申投诉”提交。申诉陈述理由要充分,投诉要有事实依据。被投诉企业在“耗材采购管理-申投诉管理-被投诉回复”查看被投诉内容,须在接到投诉3个工作日内回复,如不回复带来的不利后果自行承担。逾期不再受理。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