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市直公立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肾功、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和乳房旋切针等三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函〔2025〕113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各县(市、区)医保局及时将执行文件传达至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带量购销合同的签订,做好辖区内医疗机构相关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采购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
二、采购周期:乳房旋切针类医用耗材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6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3年。肾功和心肌酶生化类检测试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自2025年6月15日起执行,采购周期为1年。
三、执行要求:在采购周期内,每年签订采购协议。乳房旋切针续签采购协议时,医疗机构无需重新报量,原则上采购周期内总采购量应为首年协议采购量的3倍,每年度协议采购量不低于前一年整体实际使用量的80%,不低于同中选企业上年协议采购量。
四、市医保中心要做好中选产品采购使用情况的监测,掌握进度,督促医疗机构按时完成协议采购量。
五、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协议期内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并根据采购协议约定,在协议期内完成协议采购量。在此基础上医疗机构可结合临床使用实际,在采购平台适量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产品。医疗机构要及时与企业结清货款,结清货款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六、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和相关部门反映。
韶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0日